记者 | 高佳
编辑 | 翟瑞民
2021年1月28日,在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作工作报告时提到,此前备受关注的“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案”公安机关已结束侦查,目前案件已经移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杭州谷女士到小区楼下取快递,旁边的超市老板郎某某将其偷拍,随后这段9秒的视频和几十张伪造的聊天记录让谷女士成了“出轨快递员”网络造谣事件的主角。2020年8月7日,谷女士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2020年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查,出于博眼球目的,嫌疑人郎某某与何某某捏造了暧昧微信聊天内容,并将摄录的谷某某视频和聊天内容截图发至微信群,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郎某某、何某某诽谤他人行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2020年10月26日,谷某某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以郎某某、何某某捏造事实,通过网络诽谤自诉人谷某某且情节严重为由,要求以诽谤罪追究郎某某、何某某的刑事责任。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于同年12月14日决定立案。
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消息,2020年12月25日,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建议,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对郎某某、何某某涉嫌诽谤案立案侦查。该案从刑事自诉转为公诉。
此案入选了2020年度全国检察机关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在1月25日最高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曾表示,针对网络诽谤等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对“杭州女子取快递被造谣案”立案侦查,推动刑事自诉案件转为公诉,以此向社会传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的强烈信号。
贾宇1月28日在作工作报告时表示,“该案是司法机关对普通民众在网上受到侮辱诽谤以公诉程序查处的首起案件,是浙江省司法机关维护公民正当权益、落实民法典人格权保护的积极作为,也是浙江省司法机关通过办案让法律的原则规定得到体现,维护网络秩序、维护社会秩序的自觉。”他在报告中还提到,“新时代,网络社会,诽谤犯罪成本必须加大,公民维权成本必须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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