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朵
咏荆轲
[唐]柳宗元
燕秦不两立,太子已为虞。千金奉短计,匕首荆卿趋。穷年徇所欲,兵势且见屠。微言激幽愤,怒目辞燕都。朔风动易水,挥爵前长驱。函首致宿怨,献田开版图。炯然耀电光,掌握罔正夫。造端何其锐,临事竟趑趄。长虹吐白日,仓卒反受诛。按剑赫凭怒,风雷助号呼。慈父断子首,狂走无容躯。夷城芟七族,台观皆焚污。始期忧患弭,卒动灾祸枢。秦皇本诈力,事与桓公殊。奈何效曹子,实谓勇且愚。世传故多谬,太史征无且。
柳宗元(公元773年—公元819年),字子厚,汉族,唐代文学家、哲学家、散文家和思想家。这首五言古诗是唐宪宗元和四年(809年),柳宗元身处荒僻的永州(今属湖南)官赋闲职,读古书时有感而作。
荆轲是战国时期卫国人,是当时著名的侠客,好读书击剑,后受燕太子丹所遣入秦刺杀秦王嬴政,不成身死。
全诗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交代荆轲刺秦王的时代背景。燕、秦两国势不两立,秦国咄咄逼人,成为燕太子丹的心病。当时,燕国收留了秦王以“金千斤,邑万家“悬赏的樊於期。荆轲以微言大义激起樊於期对秦王的深怨,樊於期自杀后,荆轲带着樊於期的首级和“燕督亢之地图”,在易水边辞别燕国太子丹等人,在萧瑟的北风里壮歌一曲,以酒祭祀天地,登车西行赴秦。
第二层次写荆轲把密封樊於期首级的匣子送给秦王,并打开地图给秦王看。图穷匕见,锋利的匕首寒光一闪,有如一道电光,只可惜拿匕首的人不是行家,开始行事时锐不可挡,在紧要关头却失手,反而遭到戕害。
第三层写荆轲刺秦失败后,燕王父子和燕国的遭遇。《史记·刺客列传》记载,荆轲刺秦王失败后,秦王大怒,命大将王翦伐燕。十月,攻占蓟城,于是“燕王喜、太子丹等尽率其精兵东保於辽东。”秦将李信追击燕王和太子丹一行至衍水,燕王无奈“乃使使斩太子丹,欲献之秦。”但是此举没有阻止秦兵的进攻,五年后,“秦卒灭燕,虏燕王喜。”
第四层次诗人把荆轲与曹沫、秦始皇与齐桓公进行对比后,认为秦王兼并六国靠的是诈力,与讲信义的齐桓公不同,因此,荆轲仿效勇士曹沫劫持齐桓公的行为而去谋刺秦王,是有目光短浅之计。作者认为世间流传的史事本来就多有谬误,太史公已从秦侍医夏无且那里看到了征兆。曹子即曹沫,战国时期鲁国大将,在与齐国作战时,三次败北。鲁国献地议和。齐桓公与鲁庄会登坛会盟时,曹沫执匕首劫持齐桓公,迫使其答应归还了鲁国战败所失去的土地。诗中的“无且”,即秦王的伺医夏无且,秦王遭到荆轲刺杀时,“侍医夏无且以其所奉药囊提荆轲也。”后来论功行赏,秦王“赐夏无且黄金二百溢“,并说:“无且爱我,乃以药囊提荆轲也。”
本诗的新意在于诗人对荆轲作出了勇且愚的评价。秦国虐待作为人质的燕太子丹,杀戮樊於期的父母宗族,特别是秦军滥施武力,任意侵凌其他国家的种种暴行,引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对荆轲抵抗强秦,应给予一定的同情和颂赞。但是,诗人认为燕国采取暗杀的手段以图自保是一种愚蠢而又危险的行径。诗人对荆轲刺秦王之举,表示了深深的叹惋。燕太子丹错误地将燕国的命运完全寄托在荆轲一人身上,诱使荆轲充当牺牲品,而荆轲却乐于效法古人,铤而走险,最终被害,这是历史的悲剧。
唐代侠风犹盛,安史之乱后,皇室与各强大藩镇之间矛盾激化,借刺客之手除掉对方阵营中的要人一时成了热门话题与首选的手段。本诗既反映了柳宗元对这种政治上的短视与盲动的轻蔑,也表达了作者在国家统一上排斥诈力的观念。(B)(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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