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以“一份职代会提案带来的“安全感””为题,报道了江苏海企化工仓储公司实施一系列促进安全生产的举措,提升了职工的“安全感”。职工的这份“安全感”,源于公司工会主席在职代会上的一份提案:召开安全生产专题职代会,一线职工可就安全生产问题,向公司领导现场质询。
职代会上,面对职工代表充满“火药味”的质询,公司安全总监认真走心的回答,赢得了职工代表热烈的掌声。
其实,就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企业行政领导质询,并非心血来潮的随意安排,而是职工代表应当享有的民主权利。《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代表“有权参加对企业行政领导人员的质询”。
充满“火药味”的质询,不是每一个企业经营者都有勇气面对的。现实中,一些企业经营者对这种“长了牙”的质询,不太适应。职工代表的问题“直言不讳、针锋相对、步步紧逼、不留情面”,他们认为增加这样一道程序,“纯粹是自找麻烦,是把自己放在火炉上烤”。眼下,不少企业的职代会,质询这一议程,被打入“冷宫”,给“精简”掉了,与此不无关联。
缺少质询的职代会,是不完整的职代会,也失去了召开职代会的本来意义。倘若职工自己选出来的代表,连质询的权利都没有,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该如何去保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又何从发挥呢?
质询不是找麻烦,更不是对着干,其初衷是通过这一制度安排,让企业经营者更好地了解职工所思所想所盼,并借助这一平台释疑解惑、集思广益、增进共识,劳资双方携起手来,共创和谐、共谋发展。
企业经营者对此要有正确的认识,要让职工代表讲话,诚恳地请他们提意见,平静地听他们发牢骚;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答复的开诚布公、实事求是讲清原委,求得他们的理解和谅解;要向职工代表问计,利用质询机会,将企业家底向职工和盘托出,主动寻计问策。这样不仅可以开阔视野、启发思维,对企业经营方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同时,这也是对职工代表的尊重,能有效地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使企业的经营方略得到认可,并在实践中很好地贯彻实施。
□何应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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