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国)2020年2月以来,王女士多次殴打、威胁、辱骂刘先生及其家属。为了有效保护自己及家人的人身安全,刘先生日前向重庆彭水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及时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1月12日,记者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5年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但由于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加之“法不入家门”“家丑不外扬”的观念,一旦家庭暴力发生,如果受害人不主动报告,法院很难发现并及时介入,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对此,重庆市高院联合市公安局和市妇联印发纪要,创新提出“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机制,着力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职能优势,强化对受害人的保护与救助服务的时效性。如果证据充分,最快1天至2天可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大大缩短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时间和签发时间。
据悉,截至2020年底,重庆全市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996件,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786件。这些案件中,有丈夫多次殴打、威胁妻子,还通过非法途径购买跟踪设备,长期对妻子进行跟踪、定位,并冻结妻子的私人QQ、微信等互联网平台,严重干扰其正常生活和工作的;也有妻子在公路上对丈夫打骂,并把丈夫父母购买的电视、冰箱等砸烂的;还有73岁老人与儿媳共同居住,因家庭琐事多次发生矛盾,经常吵架,老人被辱骂的,等等。
家庭暴力仅仅是殴打等身体暴力吗?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提醒民众,以爱的名义施暴和精神控制,恶意减少支付抚养费、赡养费等经济控制,以非法手段定位跟踪骚扰等,这些都可以构成家庭暴力,施暴者也不分男女。
记者在这份《关于在全市建立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工作机制的纪要》中看到,在申请模式上该《纪要》规定,对遭受家庭暴力行为或者面临家庭暴力风险的,派出所在接处警、妇联组织在接待群众时,协助受害人通过重庆市智慧法院易诉平台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纪要》要求着力建立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反家庭暴力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职能优势,进一步强化一站式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的作用,切实保障受害人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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