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关注商家公众号—同意获取用户位置信息—点餐”似乎已经成了餐厅吃饭的四步骤,看似简化了点餐程序,实际为消费者带来困扰,老年人不会扫码怎么办?对此,南京市消协回应,消费者可以拒绝扫码点餐,餐厅要方便各个年龄段的消费者。(1月6日《扬子晚报》)
如今,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手机支付、扫码出行等已经成为很多消费场景中的标配。离开了手机和互联网,很多人可能寸步难行,无法购买商品,甚至无法出行。但是,作为经营者,将扫码设置为消费的门槛,显然于法无据,不仅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更涉嫌侵犯个人信息权等。对此,不仅消费者有权说不,监管部门更应采取措施予以规制。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而选择支付方式、购买方式和步骤自然也属于自主选择权的重要内容。如选择现金支付还是扫码支付,选择网络购物还是到实体店购物,完全取决于消费者的个人意愿。经营者理当完善配套措施,尽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的选择权。值得说明的是,经营者不享有“自主选择权”,其无权挑选消费者,也无权擅自设置购买某种商品或服务的门槛。
具体到“扫码方可点菜”事件中,点菜的具体方式应由消费者根据个人习惯和喜好来决定。经营者理当提供多种点菜方式供消费者选择。其将“扫码”作为点菜的前置条件,实际上就是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方式,甚至属于变相拒绝部分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
进而言之,“扫码方可点菜”之恶不止于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其还属于变相强迫消费者关注其微信公众号,是收割流量和关注。而公众号在消费者点餐、消费后,就可能收集、掌握、利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该做法不仅不妥当,更涉嫌侵权和违法。“扫码方可点菜”行为在诱导、“强迫”消费者关注之外,更让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暴露在风险中。根据《民法典》,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授权外,收集、处理个人信息应取得同意,且收集者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即便因保管不善导致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的,也应承担法律责任。
由上可知,“扫码方可点菜”看似小事,实则既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侵害,又是对公民个人信息权的无视,是对消费者的剥夺与欺凌。对此,既需要消费者个人敢于说不,也需要消费者协会及时出面以约谈、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替消费者维权。更需要监管部门采取强力措施规制经营者的类似行为,让消费者理直气壮地自主选择,不至于在强势的经营者设置的各种门槛面前束手无策,被动挨宰。(史奉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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