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持刀冲向两名行人,行人迅速跑开。(视频截图)据央视新闻12月27日报道,2020年12月27日早8时14分,辽宁铁岭市下辖县级市开原市老友谊饭店二部附近发生一起持刀伤人系列案件。开原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在金普盛浴门前将犯罪嫌疑人杨某峰抓获。目前,该案件已造成7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包括参与抓捕疑犯的民警一人),伤者已经送医院救治。案情发生后,开原市委立即成立由市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伤员救治、案件侦查、善后处理三个工作组,开展相关工作。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名警察拇指受伤
据当地市民提供的一段现场店铺监控视频显示,在当日上午8时27分,犯罪嫌疑人曾出现在开原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门前。犯罪嫌疑人身穿黑色衣服,头戴一顶鸭舌帽,手中疑似握有刀具。
视频中,犯罪嫌疑人在马路上遇到两名行人,曾试图追赶对方,所幸行人及时跑开。随后,看到一名正在作业的环卫工时,犯罪嫌疑人并未停留,而是转身进入了路边一店铺。约1分钟后,犯罪嫌疑人此前进入的地方突然跑出多名市民,随后民警赶到现场。
据另一段视频,当民警赶至现场后,犯罪嫌疑人持刀与民警对峙搏斗,最后被两名警察合力制伏。
开原市园丁街上一店铺员工告诉记者,上述事件就发生在她上班的地点旁,她及同事均不认识犯罪嫌疑人,“之前也没在这条街上见到过他,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行凶。”
开原市警方一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事发突然,民警大拇指受伤,所幸处理及时,并无大碍。
曾因打伤他人被判缓刑
案发后,开原市多位市民接受采访时称,嫌犯杨某某今年60多岁,“不大正常,两年前还打过人”。
据媒体报道,当地有律师称,嫌疑人杨某峰在前年曾因纠纷打伤他人,他妹妹替他赔偿,获得谅解后,判了缓刑。根据这名律师透露的消息,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被告人杨某峰,出生于1958年,现年62岁。
开原市人民法院在2019年10月18日做出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8年4月24日8时许,被告人杨某峰在本市(开原市)天顺公寓东侧垃圾站附近,自认为刘某弄噪音吵到自己与其理论并与其发生口角,进而相互动手,厮打中,被告人杨某峰用拳头将刘某头面部打伤。
开原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案发后,杨某峰自首,可从轻处罚,但属于“尚未完全丧失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加上其监护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
疑为精神病患者
该判决书透露,杨某峰系精神病患者,但“作案时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经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精神疾病司法鉴定:1.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2.作案时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经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鉴定:1.精神分裂症;2.目前有受审能力。
前述判决书显示,杨某峰的监护人是杨某某,系杨某峰的妹妹。
开庭时,杨某峰的指定辩护人是开原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衣长山。
12月27日下午,有媒体记者和衣长山律师取得联系,但衣长山表示“现在出了这么大一件事,我们不要唠这事”。
开原市公安局一名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表示,“警方虽已将犯罪嫌疑人杨某峰抓获,但对于其是否具有精神疾病,以及是否是随机性杀(伤)人,目前还在调查中。”据央视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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