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在外卖平台上将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加入购物车,提交患者信息,没等描述病情,一份来自互联网医院的电子处方就已“秒开”完成。尽管没有药师签名,但系统自动显示审核通过,商家接单后,药品即刻进入配送环节……(12月3日《北京日报》)
通过互联网销售处方药,现在变得越来越常见了,然而背后乱象丛生。如在一些医药020平台及外卖平台,药师栏空白,仍“审核通过”,一些处方药不仅能买,还能想买多少就能买多少;另外,不少处方药在平台的展示中,甚至还没有标明“处方药”等等。这些显然都是在违法违规售药。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中则规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通过药品交易网站只能销售非处方药,一律不得在网站交易相关页面展示和销售处方药。”而日前公开征求意见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要求“药品零售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处方调剂审核,对已使用的处方进行电子标记。”
处方药谁想买就能买,想买多少就能买多少,这带来很大危害。处方药是进行特殊管制的药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专业医生的诊断和药师的指导,如果患者自行买药、吃药,不仅可能不救命,反倒可能“害命”。曾有调查显示,我国每年有250万人因用药不当而住院治疗,19万人因此死亡。这还是在没有互联网+医疗的时代,很多人用药不当,还只是因为不懂非处方药知识,而进行自我药疗。现在医疗进入互联网+时代,外卖平台也能“秒开”处方药,处方药这把“双刃剑”更是可能随时伤人、害人。在实体药店,都不能违反规定随意销售处方药,一些外卖平台却无视法律禁令,随意销售处方药,这是在拿消费者的生命开玩笑,甚至无异于是在谋财害命。
对外卖平台处方药乱象也要开点“猛药”,要重拳整治网络售药乱象。如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医药020平台、外卖平台的监管力度,要猛药去疴,该关停关停,该怎么惩治怎么惩治。对于网络售药,监管不能滞后与缺位,监管要能及时跟上。
而规范整治网络售药,并不是反对“医药互联网+”,不是要对后者“一棍子打死”,“医药互联网+”是新业态,引导得当,有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能够为老百姓求医问药提供更多便利,但要避免其野蛮生长,防范网络售药的“副作用”,要能促其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用药安全。
而广大消费者也要增强防范意识、健康素养,购买处方药要尽量选择到医院找医生,而不要“自我药疗”,更不宜随便在网上“自我药疗”,以免延误病情,造成用药不当,肥了商家,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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