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15时50分,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接到荆州金陵达幼儿园报告:“幼儿园有一名幼儿坠楼”。接到报告后,区教育局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东城派出所、120急救中心已在现场处置,坠楼幼儿经120医生现场抢救无效后宣告死亡。随后,幼儿遗体移至区殡仪馆安置。
经查,该幼儿刘某某,男,6岁,系荆州金陵达幼儿园大(2)班学生。区公安分局技侦人员现场勘查,排除刘某某身亡系他杀和刑事案件可能。
经区公安、应急、住建、消防、教育等部门联合调查取证,调查显示:当天下午,大(2)班幼儿在幼儿园操场排练元旦汇演节目,因下雨临时改到教学楼四楼职工之家。在职工之家排练节目期间,刘某某进入外走廊,从钢化玻璃防护栏处坠落。
目前,荆州区高度重视,已经迅速组织专班人员向家属通报相关情况,开展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已经责令荆州金陵达幼儿园停园整顿。
荆州市荆州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3日
(原题为《关于荆州金陵达幼儿园一幼儿坠亡情况的通报》)(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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