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监控视频截图
近日,某短视频平台一则新闻引起了网友关注。一名母亲带着孩子在超市购物时,因孩子口渴难耐,母亲便随手从货架上拿了一瓶饮料,先打开给孩子喝了几口。在她看来,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小事。然而,在结账时却与超市老板产生了纠纷。当时,这名母亲拿着打开的饮料瓶到柜台扫码,但超市老板却拒绝结账。他认为,在没有付款结账的情况下,提前喝了饮料属于盗窃,并要求她10倍赔偿。
先喝再付款等于“盗窃”?
消息称,这名母亲在给孩子拿了饮料后,主动地拿着饮料瓶到柜台扫码结账,结果却遭到超市老板的拒绝。老板坚持认为,在没有收款的情况下提前喝了饮料属于盗窃行为,并要求这名母亲按照超市贴出的提醒“偷一罚十”进行10倍赔偿。
这名母亲却不接受,她觉得自己的行为没有构成盗窃。视频在社交网络上流传开后,引起网友们的关注和热烈讨论。
随手拧开一瓶饮料先喝后结账,这是许多市民在逛超市时都有过的经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家长带孩子逛超市时,经常拗不过孩子的央求,就先把饮料打开给孩子喝,然后跟其他商品一起结账。
不过眼下,这一原本“无伤大雅”的举动却被定性为“盗窃”,人们自然难以接受。也有一些网友表示,超市禁止“先饮用后结账”可以理解,但将这种行为定性为“盗窃”就太伤人了。还有网友表示,超市老板在这件事情上过于较真,应该予以通融,而且他也没有罚款的权利。
律师:消费者可报警
11月13日,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的于寒律师接受采访时认为,这一事件中,孩子母亲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她在主观上没有非法侵占店主财物的故意;客观上讲,发生争执的地方尚在超市内,属于超市老板可以控制的范围,且女士主张付款,超市方提出10倍赔偿的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此外,南京镜见律师事务所余蝶律师认为,整件事情中,超市老板的行为才值得商榷:“超市作为付款义务的接受方,他是阻碍了对方付款义务的履行,并且以此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明显是不合理的。‘偷一赔十’这种条款是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的。第一,罚款权是一种公权力,超市它不是一个行政机关,也没有被法律赋予罚款权,所以它无权罚款。第二,超市没有权利对是否构成犯罪进行认定。”
余蝶律师建议,今后消费者遇到类似纠纷可以报警,或者在事前就跟超市方做好沟通,在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提前使用商品。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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