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赵晓昕
前些日子,一则官方发布的案情通报曾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吉林梅河口一对情侣被杀,但梅河公安的警情通报中却出现了“自古奸情出人命”,犯罪嫌疑人杀人的做法“展现了自己男子汉气概”等观点。如此不伦不类的公文,一度引发了网友对于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存在问题的讨论。
无独有偶,近日广东茂名交警在其微信公号发布的一篇题为“周末夜查行动,多名女司机被查获”的通报,也引发了舆论质疑。在这则有关警示酒驾、醉驾的文章中,警方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40多起,其中酒后驾驶68起、醉酒驾驶30起。
在98起醉驾、酒驾违法行为中,共有7名女司机,占比约7%,其中6人涉嫌酒后驾驶,1人涉嫌醉酒驾驶。而整篇通报从标题到内容,都在拿这7名女司机“大做文章”。在详细公布7名女司机的相关照片和信息外,谈及危害,文章称丈夫“会劈头盖脸地大骂妻子”,严重影响婚姻感情,孩子“一辈子都觉得妈妈是坏人”,单身女士“还会留下案底,影响日后找男朋友”。
文章尤其强调,女性驾驶员被截查时“更是丑态百出而且对家庭造成的影响更大”,因此要予以告诫。而其余91名醉驾、酒驾男性司机,在这篇文章中仿佛“隐形人”。这也是引发网友强烈质疑的一点:为何酒驾带来的恶劣影响,仿佛会因为性别不同而有高低之分?
目前,这篇文章已被删除,茂名交警于11日下午回复网友:“没有歧视女性的意思。”而就在12日,广州日报报道称,今年以来广州交警严查酒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1至10月累计查处酒驾醉驾1.4万余宗,其中,男司机达到13800多人,占比96.8%,人数约为女司机人数的38倍。在这样一组数据下,茂名警方的通报只以女性驾驶员“大做文章”,严苛批评,实在有违执法公平。不仅没有适时清晰地展示司机性别与交通事故的相关性和比例情况,刻意放大女司机的错误,还可能在潜移默化中催化受众对于女司机的刻板印象。
作为缩短政府部门和民众之间距离,加强双方沟通的媒体,政务微信既是展示警方公共服务形象的窗口,也是照出管理水平的一面镜子。政务微信在服务民众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建构自身的形象。倘若在代表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政务公众号上,都无法做到真实、客观的描述,而是用负面新闻内容给女司机贴上“丑态百出”“坏人”等污名化的标签,不仅会造成新闻的以偏概全,还会降低政务媒体的公信力。
这份通报背后更严重的问题,是文章撰写者、审核者等对女性无意识的歧视和偏见。而网友之所以会因一篇已经删掉的文章如此愤慨,正是担心这种落后陈旧的偏见和歧视会被带进现实中的其他事务处理,女性权益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这对警方的公信力无疑是致命的打击。
警察眼里有的应当是公民,而不分男女;警示的应是“酒驾后果”,而非“女性酒驾后果”。政务微信如此“信口开河”,最终还是公信力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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