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丧心病狂的虐猫事件发生。
10月20日,山西一名男子把一只母猫关在笼子里,拿着开水浇,嘴里喊着“要往死里整它”。最终,母猫以及腹中4只小猫全部死亡。
如此手段残忍、宣扬暴力的行径,一时间令这名男子成为众矢之的。事发后,男子所在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缴纳5000元用于烧伤猫的后续治疗。10月22日,虐猫男子家属发声道歉,称孩子平时老实听话,但这件事的确做得不对,一定会训诫他。
从始至终,没有看到虐猫男子的歉意;而解除劳动合同、被警方带走,就是他目前受到的全部惩罚。而这也差不多是目前为止,无数施虐者中受到较为严重惩罚的一个了。
男子虽已被警方带走,但由于法律空白,他的行为目前很难从法律层面进行追究。这也是多年来此类事件一再上演,公众却只能停留在道德层面进行谴责的主要原因。
比起过去的束手无策,如今愤怒的网友显然有了较为有效的舆论武器,一旦有极端虐待、虐杀动物事件发生,将事件在网络曝光,多少会让当事人有所忌惮。但大部分施虐者,甚至连“解除劳动合同”之类的惩罚都没有,单纯的道德谴责很难阻止下一次施虐、下一位施虐者的出现。
愤怒过后,总有呼吁立法的声音出现,而呼吁声中,也不乏反对的声音:不就是虐杀宠物,有必要大动干戈,用上法律武器吗?猫狗是“个人财产”,如何处置,关别人什么事?
毫无意义的虐待、虐杀,并非许多人想象中简单的泄愤,也并非“私德有缺”可以掩饰。2006年高跟鞋虐猫事件曝光后,一个以虐待、虐杀比人类弱小的动物来博取关注、肆意传播残忍血腥视频进行牟利的产业链逐渐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大量的国际研究表明,虐待动物和暴力犯罪,和大多数非暴力犯罪都存在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在单个虐猫事件背后,更值得我们警惕的,是这么一群有着扭曲价值观、极低道德底线,甚至有着极端暴虐倾向的团体。
法律制定要与时代同行、切合现实的需要、与民意呼应。今年“两会”,就有人大代表建议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从法律层面对虐待动物行为进行有效制约;将虐待动物及相关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适用范围。这并非小题大做,也非冲动之举。每次虐待、虐杀动物事件发生,都是推动《反虐待动物法》立法讨论的契机。在重重争议和困难并行的当下,我们不能因为暂时难以实现,就停止对推动立法的讨论。无论是借鉴国外成熟的动物保护立法经验,还是探索符合中国国情与传统的反虐待动物法律,从无到有、从蹒跚起步到逐渐完善,才是应有之路。
我们没办法做到不伤害所有动物,但至少不要以残忍、血腥和虐杀为乐。呼吁保护动物,也是在呼吁提升社会文明水平、保护我们自己。 (赵晓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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