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只眼
有必要从知识产权保护角度去审视“仿种子”乱象,避免创新动力被扼杀。
据报道,解决我国14亿人口“吃得饱”问题的小麦、水稻等主要农作物,在自主育种方面已接近甚至达到或超过世界先进水平。然而,在素有“健康粮仓”之称的水果蔬菜、杂粮杂豆等非主要农作物种质资源领域,各种仿冒具有知识产权新品种的“仿种子”层出不穷,严重干扰种植业市场秩序、挫伤企业研发创新积极性。
春耕夏耘,农资先行,而种子正是最重要的农资之一。可“仿种子”的横行,显然在祸害国内种植业。
“仿种子”的关键问题不在“假”而在于“仿”:或是直接混合使用知名度高、市场行情好的品种推出所谓的“新品种”,或使用与品牌种子名称相近的名称“傍”名牌……明明是李鬼,却偏要扮李逵。这一方面在蒙骗农户农民,另一方面则用“山寨-暴利”的不对等ROI(投资回报)制造着“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其危害不容小觑。
可揆诸现实,“仿种子”相当猖獗。我国葵花产业联盟调查就发现:国内现有原创型食葵育种企业和科研院所不足20家,其自主选育、推广上市品种约50个,而在国家农业农村部门登记的食葵新品种却高达1900多个。联盟执行会长张永平痛心地说:“我国利用10多年的时间培育出食葵新品种,打败了国外‘洋种子’的垄断,却在很短时间内败给了‘仿种子’。”
“打败‘洋种子’,败给‘仿种子’”,这显然不是正常景象。当很多企业投入大量资金,好不容易研发出优质种子,却被“仿种子”抢了先,可以想见,这损害的只会是其自主创新的动力。
就在前两天,种子被“卡脖子”的问题还引发关注。虽跟芯片处境有别,但种子自主研发仍尤为重要。当此之时,显然也不能容许“仿种子”给种子研发的积极性泼冷水。进而言之,对有关方面来说,有必要从知识产权保护的角度去审视“仿种子”乱象,避免让李鬼赶跑李逵,让“仿种子”扼杀了创新动力。
从现行法律看,尽管《种子法》对侵权有明确的规定,但维权企业经常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如取证难问题,一般侵权企业生产和销售行为隐蔽,追根溯源难以实现;如违法成本低的问题,那些“李鬼”在一个地方被查,可能会跑到其他地方另起炉灶,违法成本整体也偏低。
加上有些地方出于地方保护动机,缺乏治理“仿种子”的内在驱动力,“仿种子”很容易大行其道。在此背景下,提高违法成本、对侵权者采取黑名单制度,很有必要。对部分地方监管部门来说,也要戒除“本位主义”下的监管惰性,别任由“仿种子”影响整个种子市场的健康发展。
严打之外,建立完善新品种登记制度也迫在眉睫。利用高科技手段,对已登记品种进行DNA指纹图谱鉴定,对一品多名、剽窃原创品种的“仿种子”行为进行筛查和严厉打击,以维护原创者的合法权益,不可或缺。
要尽早让“仿种子”无处遁形。
□吴睿鸫(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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