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你不服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决定,复议复核程序虽然都走完了,但还是想当面听听你信访的事实和理由。”9月15日上午,在省检察院检务工作区,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专门接访了被害单位、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据了解,许某所在的投资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因对本企业某股东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不服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决定而到省检察院进行信访的。
9月14日下午和15日全天,包括许某信访案在内,薛江武连续接访了4起涉及民营企业的申诉案件。目前,全省检察机关正在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检察长集中办案月”活动,薛江武带头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无疑为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长集中办理此类案件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据介绍,为扎实推进服务民营企业“351”工程,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省检察院将今年9月确定为“检察长集中办案月”,要求各级检察长都要带头办理本地区涉民营经济的控告申诉案件,主要包括请求刑事立案监督、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控告办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办案、提出刑事申诉、申请民事监督、申请行政监督以及国家赔偿等类型案件。
省检察院特别强调,各地要全面排查在手案件,精心挑选纳入检察长集中办案活动的案件,确保各级检察长按照司法亲历性要求真办案,坚决杜绝挂名办案、办凑数案。具体办案中,省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长必须亲自接访民营企业负责人,第一时间了解民营企业诉求;必须亲自主持公开听证,提升办案工作透明度;用好司法救助等帮扶政策,稳妥化解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机制作用,汇聚执法办案合力。
9月15日,省检察院还对9月7日至11日一周时间内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称,上一周内,全省市县两级检察长共办理此类案件58件,其中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办理20件,县区检察院检察长办理38件,所办理案件中民事监督申请类22件,立案监督类13件,公诉案件11件,刑事申诉4件,其余8件则分属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审查逮捕以及国家赔偿、行政申诉和行政公益诉讼等类型。目前,上述案件大多数仍在办理过程之中。在此期间,全省两级检察长共走访或接待民营企业62此,举行公开听证3次,开展国家司法救助2次。楚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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