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青/绘
最近,西贝餐饮创始人、董事长贾国龙公开发表的一段有关企业文化和工时制的言论,引发热议。他说:“996算个啥,我们是715、白加黑、夜总会。”这句话意思是“每周上7天班、每天15小时,白天加黑夜,夜里总开会”。贾国龙还强调,员工愿意这么做、喜悦这么做、享受这么做,奋斗才能创造喜悦人生。(9月10日《工人日报》)
从“996”到“715”,从互联网企业到餐饮行业,理直气壮的“加班文化”折射劳动者权益受损的严峻状态。
需要注意到,过度加班从以往的一些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蔓延到了部分行业和大型企业单位。为了掩人耳目,企业往往利用一些励志鸡汤和福利措施,诱导员工自愿加班。“弹性工作制”更是给加班找了更多借口,或者千方百计变相鼓励加班,形成了不得不加班的公司氛围,或者是提倡以加班为荣、自愿加班的公司文化,营造出“自愿奋斗获得高回报”舆论氛围,使得那些不愿意加班的员工难以表达自己的诉求甚至被炒鱿鱼。“被自愿”“被加班”风行一时,漠视法规与劳动者权益的老板层出不穷,员工“被加班”的时间越来越长,以“715”为傲,这无疑是一种悲哀。
笔者建议,一是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依法介入,切实维护普通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对严重侵犯《劳动法》和劳动者权益的企业予以曝光,不能任由“被加班”成为流行的潜规则。其二,劳动者应提高自身维权意识,而企业则应遵守法规,尊重劳动者权益,摒弃短视、功利的加班文化,优化工作流程,营造充满人文关怀的企业文化,消弭潜在的矛盾冲突,保持企业的持续发展力。重视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员工的休息权选择权,既是企业向前发展的源动力,也是社会法治进步的体现。(王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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