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楷诚 通讯员 何际传) 轿车司机打开车门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致2人受伤。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对8月27日发生在城区勤政路的这起交通事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小轿车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8月27日,城区勤政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小轿车司机在开车门时与一辆搭乘2人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摔倒、电动车上司乘人员2人均受伤的交通事故。幸运的是,经送医检查治疗,伤者只是手部、头部挫伤,并无大碍。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小轿车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受伤的电动车司乘人员不承担事故责任。目前,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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