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调查
近日,一些朋友圈、微信群里出现类似的“广告”:“出租微信加我,长期有效”、“高价收微信,不想卖的可以租,一天180元”……让不少人以为出租微信号就可以实现躺着赚钱的美梦。
经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调查核实,这些被高价租借的微信号大多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并非事先承诺的“正常使用,不造成任何影响”。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李欣璐
转租微信号诈骗被刑拘
8月28日,江苏省扬中市公安局发布消息:该局刑侦大队和网安大队在贵州警方协助下,已在贵阳市修文县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抓获,并押回扬中。经查,从2020年7月以来,陈某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只要将自己的微信号租给他人使用,自己每天只需同步登录一下微信电脑版,就有50元的报酬。发现有利可图,陈某当起了“二道贩子”。期间,陆续收集同学、朋友的微信号,统一管理并租给他人。
近日,重庆28岁男子黄某花钱购买多个微信号,进而借用这些账号发布非法信息,非法获利10万余元。8月26日,重庆市当阳县警方向媒体通报,目前黄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采取刑事措施。
7月2日,石家庄新华警方成功破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3名“转租微信号”牟利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刘某某、王某。该3名犯罪嫌疑人以每天50元—80元的价格出租微信号给他人实施诈骗。刘某、刘某某、王某被刑拘。
微信号日租金百元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网络上不少人在做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的“生意”,有的网络账号日租金甚至高达数百元、上千元。
9月1日,记者在微信上搜索关键词“租微信号工作室”,立即跳出来多个相关平台,记者点进一家名为“老号店工作室”的网页看到,里面有个二维码,下面写着“大量出租微信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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