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8月12日电(记者刘良恒、帅才)湖南省祁阳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宣判一起涉疫诈骗案。被告人汤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发布虚假信息,假借销售防疫物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底,被告人汤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或相关微信群内发布售卖口罩信息,售卖少量N95口罩赚取差价。后因购买口罩的需求量大,被告人汤某沉迷赌博需要资金,遂萌生骗取钱财的想法。汤某谎称有渠道可以购买N95口罩和医用一次性口罩,要求必须先付款后发货。2月1日至2月7日,6名被害人为购买口罩,向汤某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878010元。汤某收到货款后,均没有为被害人安排发货。被害人发现上当受骗后,要求退还货款。汤某退还12500元给被害人,其余货款865510元均被其用于网络赌博及购买黄金首饰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汤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汤某在疫情期间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汤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汤某积极主动退还部分赃款,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祁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汤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依法追缴被告人汤某违法所得款865510元退还给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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