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微信加我,长期有效”“高价收微信,不想卖的可以租,一天180元”……近期,一些朋友圈、微信群里出现了类似“广告”。
“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一些人贪图小利,把自己的微信号出租给别人,这些微信号大多被不法分子用来实施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
为贪小利付出沉重代价
2019年10月,河南新乡某技校学生李某、毕某发现了一条“生财之道”:把微信号出租给他人,每天只需同步登录一下微信电脑版,就有80元的报酬。发现有利可图,他们又当起了二道贩子,多次以每天50元的价格收集同学、朋友的微信号,出租给别人赚取差价,短短几个月获利超万元。
很快,他们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今年4月,警方发现,犯罪分子利用李某、毕某租来的100余个微信号添加了上百个兼职类微信群,发布网络刷单、贷款等诈骗信息,进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随后,李某、毕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李某、毕某并非孤例。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网络上不少人在做微信号、支付宝账号的“生意”,有的网络账号日租金甚至高达数百元、上千元。
记者在网上联系到一个收微信号的中间号商,他介绍说,租用是通过登录微信电脑版的方式实现“双平台登录”,不影响号主正常使用,且如果号主发现异常,随时可以取消登录。
该中间号商说,不同的微信号租价不一样,刚注册的微信号最便宜,“养”了几个月、有朋友圈的账号贵一点,如果绑定了银行卡、有支付功能就更贵一些,而具有大额转账功能的账号最贵。一个注册时间在半年以上、好友40人以上、朋友圈活跃的微信号,日租金可以达到60元到100元。
微信平台表示,微信号是不允许出租的。用户将自己实名登记的微信账号对外出租,可能面临微信账号丢失的风险;微信账号内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等存在丢失或被他人滥用的风险;微信支付账户以及关联银行卡账户资金安全存在巨大风险;微信账号被他人利用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导致账号主体(用户本人)也可能因此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如何防范违法租售账号?
记者了解到,用户和微信平台签订的《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约定,微信用户不得赠予、借用、租用、转让、售卖微信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微信账号。
由于很多用户在注册微信号时不会仔细看平台的服务协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等专家建议,微信平台应加大风险提示力度,不要仅概括性地在用户许可协议里进行提示,应单独提出,帮助用户充分了解出租账号存在的财产、法律风险。同时,应加强对此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处理情况的宣传,并运用技术手段及时防范。
业内专家说,微信、支付宝支付应用越来越广泛,但目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对出租、出售个人微信、支付宝账号行为缺乏明确规范。
公安部门提醒,用户要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微信号、支付宝账号、QQ号等信息,避免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一旦发现自己微信号、支付宝账号、QQ号等信息涉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以上均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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