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播截图
7月1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了一起故意伤害案。1978年出生的耿某,这些年没少犯事,曾因盗窃罪、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被法院判刑。近年来,他和前妻在南京市鼓楼区租了个店面,开了家生蚝店。老杨也是给老板打工的。这两个本不该有冲突的人,却因为抄电表引发了纠纷。
1月13日晚上8点左右,老杨到生蚝店抄电表时,耿某正在店里喝酒。老杨抄完后说,接近4000度,1块2一度,只有收据,如果要发票另加钱。耿某嫌贵,感到十分不满,还录下了视频。老杨告诉他,这是商业用电,不满可以向老板(房东)反映。两人沟通不畅,发生了争执,老杨和耿某的前妻也吵了起来。
老杨的同事表示,当时看到耿某对老杨说:" 你信不信我拿刀砍你?" 老杨说:" 你有本事就砍。" 于是,耿某冲进店里,拿了一把菜刀和一把蚝刀出来,对着老杨连续扎了数下。老杨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耿某砍完人后逃离,去了秦淮区一家棋牌室,后被警方在麻将桌上抓获。" 打麻将的时候我也心不在焉,还问我隔壁店主老杨情况。" 耿某在法庭上说,第二天他还准备出国旅游。" 我没想到这么严重,更没想过杀他,无冤无仇的,拿刀主要是想吓唬他。"
老杨的家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123万余元。对此,耿某说:" 愿意尽力赔偿,该卖房子卖房子,该赔钱赔钱。我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没有存款,还有一些外债。" 值得一提的是,耿某的前妻愿意卖出自己的一套小房子来赔偿给老杨的家人。
检方认为,耿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他和老杨因为收取电费的问题发生争执,对着老杨猛扎数刀,考虑到耿某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耿某的行为使得这个家庭失去唯一的收入来源,建议量刑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因案情重大,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原题为《嫌“1.2元/度”太贵!南京一饭店老板刀砍抄表员致其死亡》)(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新闻推荐
长春新地标——长春国际影都迎来“双万”共同合作。万科入股投资万达旗下长春北方影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并将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