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威
晚报讯 6日上午,市民黄女士向柳报维权哥反映,3日下午她将轿车停在广雅路北四巷,回来时发现被贴单处罚。她向民警及辅警呼喊却未获回应,她质疑交警部门执法缺乏人性化。7日,记者在交警部门查看监控视频确认,黄女士返回时处罚已完成,民警及辅警并没有注意到车主,所以当时没有回应。
记者6日立即联系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北大队。该大队负责人核实了黄女士车辆的车牌号等信息后,安排对此事重新予以核查。
7日,该大队负责人通过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的负责人,给记者发来了一段事发时的监控视频。记者看到,该视频摄于7月3日17时38分,地址是广雅路北四巷一网吧门口。从视频中可以看到,黄女士的轿车停放在路边,该处未设置有停车泊位。随后,一辆警车停在黄女士的轿车旁,车上下来一名辅警,该辅警在民警的指导下对车辆进行拍照,并将民警开具的处罚告知单张贴在该轿车车窗上。辅警完成这些工作后,走向警车准备离开,就在这名辅警准备走到警车车门处时,黄女士才出现。她双手提着塑料袋走在警车前方,但那名辅警没有注意到黄女士,就直接上车了。随后,黄女士走到自己的轿车旁查看处罚告知单。然后,警车驶离了现场。
该负责人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停放车辆的,且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拒绝驶离的处以罚款。黄女士将车停放在非停车泊位处,已经属于违停。民警安排辅警进行的拍照等工作完成后,黄女士才出现。因此,民警对该违停车辆的处罚不存在执法上的问题。
这名负责人接着说,车主驾车违法停放时,看到民警前来处罚应主动驶离。不知道已经违法停放的话,经民警提醒也应及时驶离。民警对此都不会进行处罚。但如果车辆违停,且车主又不在车上或不在现场的,民警则会依法处罚。在民警完成取证并张贴处罚告知单后,车主就不能免于处罚了。希望广大车主主动遵守交通规则,不违法停放车辆,不阻碍他人的通行。
7日下午,记者联系上黄女士,将监控视频的情况告诉她。她表示,她已经认识到了自己违停存在的问题,愿意接受处罚,以后会注意遵守交通法规。
新闻推荐
全国意外溺水事故数不胜数,要关注的是,80%的意外溺水事故都发生在农村,这一事实发人深省。某市的教育部门进行过相关统计,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