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内 百态社会 今日财经 今日股市 今日国际
地方网 > 焦点 > 百态社会 > 正文

入户偷钥匙再骑走门口电动车,是否构成入户盗窃?

来源:大江晚报 2020-07-01 01:22   https://www.yybnet.net/

去年一天,王某路过李某家住房时,看到门口停放一辆电动车,见房屋大门未关产生了偷车的念头。他潜入李某家室内窃得电动车钥匙,再用钥匙启动电动车并“骑走”。经鉴定,该辆电动车价值人民币900元。

对于该案,如何定性存在两种分歧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王某户内窃取电动车钥匙和户外盗取电动车等物品的客观价值,都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户内行为应属盗窃未遂、户外行为亦不构成盗窃罪;另一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应整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沈楚雄律师赞同第二种意见:第一,虽然王某看似前后实施了户内窃取电动车钥匙和户外偷走电动车两个行为。实质上,这两个行为都是王某在盗窃的统一犯意下的分步实施行为,户内盗窃电动车钥匙正是为了后来能够顺利窃得户外停放的电动车,前者为入户盗窃行为的着手,后者为入户盗窃行为的完成。因此,行为人王某的前后两个行为实属刑法意义上的一次盗窃行为。

第二,本案中王某的盗窃犯意具有特定性和明确性,虽然其前后两个行为具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王某的主观犯意明确,就是要盗走停放在门外他人所有的电动车。因此,王某的前后两个行为并没有因时间间隔而被阻断,两行为仍然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第三,有不少人认为入户盗窃获取财物也应该在户内。实际上,入户盗窃完全存在着户内着手、户外既遂的可能。实践中,权利人可以通过占有户内的有效载体,来形式占有户外有关联的个人财物。

第四,如果本案对王某的前后两个行为单独进行评价,王某的行为可能构成盗窃未遂,那么就会造成失之于宽的不良后果。刑法修正案之所以修改盗窃罪,在刑法第264条中增加入户盗窃的条款,并不设置次数和数额的限制,就是充分考虑到了入户盗窃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在现实生活中,入户盗窃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住宅权,而且入户盗窃极易转化为入户抢劫,给室内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沈楚雄

新闻推荐

“独家凉茶”变“抗生素茶”需严查

为提高独家凉茶“疗效”,吸引回头客,增加营业利润,一些凉茶经营者非法在凉茶里添加西药。近日,广州番禺警方在“飓风2020”专...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评论:(入户偷钥匙再骑走门口电动车,是否构成入户盗窃?)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