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两名残疾老人房产被“监护人”变卖。
上海一街道残联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成为两名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老人的监护人,勾结两名老人所在福利院,借“以房养老”名义变卖、转移残疾老人名下房产。卖房所得资金,被挥霍一空。
6月30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普陀警方获悉,经过数月侦查,这起有公职人员涉案、福利院内外勾结的诈骗残疾人房产的案件告破,4名犯罪嫌疑人均落网,涉案房产被查封。
2019年12月20日,真如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2名残疾老人朱某和盛某名下的房产,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遭他人变卖。警方随即展开调查。
两名被害人年近花甲,且均无民事行为能力,长期生活在崇明某福利院。根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民警调查发现朱某与盛某的监护人叶某、某福利院负责人江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犯罪嫌疑人江某 本文图片均由普陀警方提供
骗局始自6年前。
经福利院负责人江某提议,在某街道工作的叶某以两名残疾老人监护人的身份,分别于2014年11月28日和2015年7月14日,借“以房养老”的名义,在普陀区公证处代替老人进行房产公证,使自己成为两处房产的唯一继承人。
完成公证后,叶某又先后以143万元和116万元的价格,将2名被害人房产过户至江某负责的福利院名下,交易由该福利院员工蔡某代理操作,交易款项并未支付。
犯罪嫌疑人叶某
2017年,残疾老人盛某的房产以145万元交易过户给了该福利院员工陈某忠,远低于市场价。
另一名残疾老人的房产则几经转手:2017年3月22日,房产从福利院过户至该福利院财务人员郁某名下;2019年8月25日,因郁某准备购置新房需购房资格,暂时转到了陈某忠女儿陈某莺名下。两次交易均只过户未付款。
查明情况后,普陀警方于今年4月29日,先后在鞍山路某小区、崇明区某福利院以及金沙江路某小区将江某、郁某、蔡某及叶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犯罪嫌疑人蔡某
到案后,4名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各自的犯罪事实。
截至案发,卖房所得的145万元赃款,已被叶某等4人挥霍一空,并未用于2名残疾老人的赡养。
实际上,所谓“以房养老”只是叶某为了应付公证处和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说辞,这一切操作,两名被害人压根不知情。
目前,经检察机关批准,犯罪嫌疑人江某、郁某和叶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执行逮捕。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蔡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房产已被查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犯罪嫌疑人郁某(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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