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冼冰
晚报讯 近日,网友“牛牛牛”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公众号:liubaoweiquan)咨询,因上班途中下大雨,自己不小心摔伤了,能算工伤吗?记者帮网友向市社保局打听了解到,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算工伤要看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虽然在工伤认定范围内有“上下班途中”这几个字,但不能断章取义,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该网友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摔伤,属于因本人责任导致的受伤,不属于工伤范围。
关于工伤,还常常有网友咨询,小时工是不是没有工伤保险?工伤后是不是只能拿最低工资?
针对这些问题,市社保局工作人员进行了解答。对于招用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费用。
发生工伤后,并不是只能拿最低工资。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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