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艳慧
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庭审分两天进行,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法院于6月17日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根据该案审判长的解释,从刑期看,法院在法定幅度内做出了顶格从严量刑。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是否有性器官的接触是区分强奸罪(包括奸淫幼女)与猥亵儿童罪的关键;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被告人王振华对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并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构成猥亵儿童罪,但不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综合考量本案对被害人身心造成的伤害和影响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振华从重判处。
法律面前没有权势与金钱的豁免权。从曝光到判处,王振华案备受网友关注的背后,是公众对儿童性侵案件焦虑情绪的体现,人们担忧一些人的强势地位会令法律“网开一面”。面对此类案件,执法部门的从重从快处理是给公众最好的回答。
与此同时,近年来多起儿童性侵案件的曝光也暴露了目前法律的薄弱环节。完善法律、弥补漏洞,从立法层面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可以对潜在违法作案者起到威慑警示的作用,进一步筑牢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屏障。
作为公众,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关注儿童性侵话题并不意味着过度讨论受害者,有时候善意的沉默才是对被害人更好的保护。具体案例面前,要避免过度关注甚至打探隐私,以防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无论是网上还是网下,不打扰才是让被害人走出伤痛、健康成长的最好做法。 据半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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