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过微信、QQ群以及相关APP等社交软件购买商品在一些消费者中流行,被称为社交电商模式。但“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有的社交电商盈利重点不是实际的商品或服务,而是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收取人头费等获利,与传销行为相似,遭到消费者、专家等多方质疑,多地监管部门也对一些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6月8日新华社)
这些社交电商表面来看是在做电商生意、零售生意,实际上却是在做一种“新型传销”的“生意”。通过分享商品引导成员购买,并伴有诱人的返利和发展下线的奖励,吸引来了不少消费者。但社交电商这么做,偏离了商业运作的正轨,让他们更像是在“挂羊头卖狗肉”,这样的赢利模式不健康也不合法。
传销万变不离其宗,拉人头发展下线、收取人头费等。涉传销行为的社交电商也是如此,揭穿其画皮也并不难。对此,一方面消费者不要受到这些社交电商的迷惑,要擦亮双眼,要及时戳穿传销骗局,而不能上当受骗,甚至成了新型传销的参与者。另一方面,对于这种新型传销,更需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力度,对新型传销进行及时而有力的打击。据了解,多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一些社交电商平台拉人头、收入门费等行为,以涉嫌传销进行查处。对这些新型传销,就要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要进行及时而有力的打击。
电商发展迅猛,社交电商市场也市场广阔,不能让“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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