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品质提升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也是被称为“天下第一难”的工作,考验着精致城市的质量和水平。在推进旧城改造、建设精致城市过程中,应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发展思想,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公平公正、让利于民,实现资源拆迁,和谐拆迁。
一是依靠群众,摸清底数。改造前先行对村居占地、农用地、建设预留地、其它建设用地,以及改造区域内的国有土地等进行现场测绘、建立台账,统一纳入改造测算;对房屋处数、间数、异形房屋,以及土地证、房产证、宅基地批建等信息进行详细核查,对违法建设依法予以认定,根据调查数据测算安置补偿成本。对户主的户口性质、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房屋用途,以及新老户产权交易、改造意愿、利益诉求和联系方式等逐户进行详细摸底,并按照“一片一卷、一村一册、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不引发矛盾。
二是发扬民主,制定方案。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时充分考虑大多数居民利益、尊重每个居民的合理诉求、征求每户居民的意见建议,并分别召开“两委”会、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反复讨论,分类、分片召开户代表会议征求意见、讲解政策,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确保安置补偿方案合理公平;安置楼规划设计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特别是涉及容积率、户型设计、楼间距、装饰标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都实施阳光规划,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方案形成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把关,区城中村改造总指挥部根据调查底数、市场评估、测算数据,以及周边村居安置补偿标准、街道和全区平衡情况,对村居安置补偿方案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核,以区总指挥部名义批复。
三是温情操作,签订协议。改造过程中,各村居通过细心周到的人性化服务,帮助拆迁居民解决实际困难,让拆迁居民签得顺、搬得了、住得好。协议签订前,帮助联系过渡安置场所,免费为群众与老房子照“全家福”。协议签订时,设置多个服务小组,从登记收证、协议签订、档案收集到资金结算等环节实行流水作业,方便群众办理;制作精美实用的小册子,方便收纳协议、票据等材料,还能留作纪念。协议签订后,采取多种措施妥善解决拆迁居民的过渡安置,特别对涉及房屋拆迁的老年人、重大疾病患者、生活困难群众等租房困难群体,由村集体免费建设临时过渡安置房,实行集中统一安置。在拆迁改造过程中,鼓励早签协议、早腾空、早拆除,按照拆迁先后进行数额不等的奖励,很多居民主动于协议签订前夜在村委大院排起长队。
四是兑现承诺,阳光安置。实现和谐拆迁,政策到位是前提,阳光操作是关键,群众利益最大化是保证。坚持拆、建、管并举,按照大片区改造、集中安置、统一配套的思路,在启动改造之初,就将安置区规划、手续办理、服务配套、工程建设、回迁分房统筹考虑、一体推进,力争早拆、早建、早回迁,按期兑现承诺。将安置楼建设时间节点对外发布,“跑表计时、到点验收”,建设配套不低于周边商品楼盘水平,让拆迁群众吃上“定心丸”。对城中村普遍存在的各类争议问题,按照“一般性问题村民自治解决、普遍性问题统一研究解决、政策性问题依法依规解决”的思路,研究于情有理、于法有据的解决办法,让绝大多数村民都感到满意、让全体村民都能接受,消除“尾子户”产生的根源。对个别拒不搬迁的,借助法律手段维护多数群众的利益。对一些比较集中的房屋买卖、异型房屋、一房两证等问题,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认定,按照“先自行协商、再集体研究、后走法律途径”的思路,一村一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保证事前矛盾100%化解,事中协议100%签订,事后隐患100%消除。
在城中村拆迁改造过程中,必须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认真帮助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让拆迁居民搬得了、住得好,真正得实惠,化解“天下第一难”,实现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提升城市形象的多赢格局,让城市更加宜居宜业宜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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