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全面加强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通知》要求,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要向服务对象宣讲婚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告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登记服务等相关信息。探索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结合婚前医学检查在线预约、热线咨询、智能终端等服务,开展在线婚育健康宣传告知,推动宣传教育关口前移。
针对不同婚育阶段服务对象,《通知》明确,对于准备结婚、暂无怀孕计划的男女双方,提供婚前保健和避孕节育服务;对于新婚计划怀孕夫妇,给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科学备孕指导和增补叶酸服务,发放母子健康手册;对于高龄、有遗传病家族史的计划怀孕夫妇,要进行针对性生育咨询指导或遗传咨询,指导其在怀孕后按时接受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等服务,推进孕前保健与孕期保健有效衔接。(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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