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雅洁
案情
2016年5月,李某在某电信营业厅办理业务时认识了张某,李某向张某虚构自己开设公司、承揽造价百万的建筑工程并在多地有多套住房等信息,骗取了张某的信任。2016年8月至2018年10月,李某虚构了工地工人摔伤需要资金治疗、工程需要资金周转、身患重病需要治疗等事由,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多次从张某处骗取人民币611858元。之后,所得赃款被李某通过网上赌博、生活开销等全部挥霍。
观点
观点一:李某向张某提供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且在案件侦查过程中,李某主动到办案机关配合侦查,并没有逃避法律责任。所以,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债务关系应当通过民事诉讼来受理,不属于刑事诉讼范畴。
观点二:李某虚构建筑公司、住房等个人信息,编造需要资金周转等事由向张某大量借款,且涉案资金已被李某用于个人消费和挥霍,并没有用于公司生产运营,涉嫌诈骗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李某涉嫌诈骗罪。
首先,民事借贷双方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骗行为或错误认识。本案中,李某在借款用途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致使张某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物。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李某多次虚构其财务状况骗取张某信任后,不断以各种理由向张某借款30余次,所说的原因都是用于开办公司、联系项目等。张某基于对李某财产的错误信任,认为只是短期借款,等到李某资金周转后就有能力还款,于是,张某便将资金交付李某。但实际上,这些项目都是李某编造的,借款并没有用于生产经营。2018年,张某要求实地查看工地,李某躲着不现身,也拒绝说明工地地址及工程情况。2018年4月底,张某通过其他人得知李某真实工作及家庭情况后,向李某催要款项,李某又以正在筹划做车贷项目,需要担保费,公司盈利后才能偿还欠款等理由,再次骗取张某钱财。
其次,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会对还款事宜进行约定,且借款人有真实的还款意愿或行为。本案中,李某一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长达三年的时间里,李某虽然都是明确地说明是向张某借钱,但没有任何还款的意思表示。2018年12月,在张某多次要求下,李某才补充了借条,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然而李某并未如期履行协议内容。
在作案过程中,李某明知已无法归还大笔欠款,仍然不断编造理由,继续骗取张某财物,并多次提出如果无法还清欠款,就把自己的宝马车抵给张某。但实际上,李某名下的白色大众CC车早已被卖,所得资金已被李某挪作他用。且案发后李某供述涉案资金多用于日常消费、挥霍,仅通过手机网页游戏就投入网络赌博30余万元,无法追回。
最后要说,李某的欺骗意图贯穿整个作案过程。在借款之初,李某就以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为由,分别向张某提供了用他人名义开设的银行卡及支付宝账户。在张某追讨欠款时,李某以张某如果不继续给其借钱会影响工程进展事宜,导致前期借款无法偿还等理由,变相威胁张某,迫使其在明知前款很难追回的情况下继续出借资金。
最终,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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