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4月29日消息,日前,云南省泸西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辉、吴某龙等12人涉嫌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共计10.3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辉为树立威望,称霸一方,利用其开挖黑煤窑、放高利贷及在赌场取得的钱财,对其成员施予小恩小惠并租房给吴某龙等重要成员居住。出于共同谋取和维护集团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该犯罪集团成员时常携带长刀、钢管,招摇过市,惹事生非,逞强耍横,作恶后软硬兼施,给予被害人一定赔偿,刻意制造影响力和威慑力,扰乱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泸西县旧城镇一带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泸西县人民法院根据本案具体的犯罪事实和全案证据,认定该犯罪集团是以王某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同时,综合各被告人依法从重、从轻的量刑情节、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辉、吴某龙等12人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共计10.3万元。
(原题为《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敲诈勒索……云南12人涉恶团伙获刑》)(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新闻推荐
恋爱总是无果?婚姻无奈夭折?婆媳关系不顺?生活总是有烦恼,不妨跟巴姐聊聊。吐槽也行,求助也行。你愿倾诉,我愿倾听。你来与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