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男子李某购置了一辆二手车,为追求美观,私自加装了尾翼。4月20日晚,李某与朋友回家途中,被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23日,记者获悉,李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擅自加装尾翼被查
4月20日晚,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对酒驾、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展开集中整治,在胜利东街与金马路交叉口设点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晚8时30分许,一辆蓝色轿车沿金马路由南向北行至检查点附近。
民警上前检查发现,该车行驶证上的相关信息与车辆实际情况不符,轿车尾部私自加装了尾翼,尾翼与车身连接处并不牢固,出现了些许松动。民警表示,该车高速行驶时,一旦尾翼脱落将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每位驾驶员在驾车上路前,都有义务确保车辆手续齐全、号牌正确,没有安全隐患。
车主李某表示,该车是他刚刚购置的,为追求美观私自加装了尾翼。随后,民警向李某介绍了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上路的危害性及相关规定。李某认识到了错误,表示会恢复原状。
最终,李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被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
改装车辆不能任性
民警提醒,酷炫个性的非法改装车辆让不少年轻的驾驶员为之着迷,很多人根据自己的喜好任意改变车辆的外形和装置,殊不知这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关于合法项目的机动车改装有两项:
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车主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改装有: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
属于合法改装项目,但应在变更后10日内向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的改装有:改变车身颜色的;更换发动机的(限同款、同型);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车辆的改装应依法进行,并且车主应主动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本报记者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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