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修订版(征求意见稿)》,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扩展了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这些分级扩容等方面的修订,不管对险企还是消费者,都将是利好。
据了解,2007年,该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发布了现行的重疾险规范。但随着医学临床诊断标准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革新,现行规范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满足当前行业发展和消费者需求,因此需要修订和完善。
现在的重疾保障分轻、中、重,还可多次给付。所保疾病种类也达到80种甚至100种以上。中保协有关负责人介绍称,此次重疾定义修订主要运用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结合人工验证审核,对约2900款重疾产品、超过3亿条相关承保理赔数据进行了精细化测算分析,对保险事故原因、病种分型、恶性肿瘤分期等进行了分类统计,并参考《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等权威数据源,建立了保险业首个重大疾病评估模型,对疾病的“重大”程度进行科学量化分析。同时借鉴国际保险市场经验,收集超过20个国家和地区保险市场的重疾定义标准进行对比分析,并综合行业经验和医学权威标准,形成规范修订版初稿。今年1月,规范修订版通过了医学专家评审。
截至目前,本次重疾定义修订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首次引入轻度疾病定义,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3种核心疾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度疾病和轻度疾病两级。
该负责人表示,通过分级,一方面充分适应了医学诊疗技术发展,将部分过去属于重症疾病,但目前诊疗费用较低、预后良好的疾病明确为轻症疾病,使赔付标准更加合理;另一方面,也适应重疾险市场发展实际,对目前市场较为普遍的轻症疾病制定明确的行业标准,规范市场行为。
二是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量化评估重大程度,并结合定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其中,3种新增的重度疾病类型包括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3种新增的轻度疾病则为3种核心疾病对应的3种轻度疾病,即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
三是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脏病等疾病的定义。
此次修订并未剔除甲状腺癌,而是将它根据疾病严重程度进行了分级,并按照轻重程度进行分级赔付。
合理区分重度疾病与轻度疾病,使赔付更加精准合理,是本次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突破。如在现行规范中属于除外责任不予赔付的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本次也是依据上述分级原则,纳入了规范修订版轻度恶性肿瘤,如包括黑色素细胞瘤以外的未发生淋巴结和远处转移的皮肤癌、TNM分期为T1N0M0的前列腺癌等疾病,对消费者的保障更加全面了。
根据最新医学实践,规范修订版放宽了部分定义条目赔付条件,如对“心脏瓣膜手术”,取消了原定义规定的必须“实施了开胸”这一限定条件,代之以“实施切开心脏”,提升了消费者的保障权益。
据《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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