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据中新网报道,近日有网友反映,在购买一些视频网站的会员时发现,“同样的VIP服务,用不同手机购买的价钱竟然不一样。”人们还发现这些平台存在广告特权描述不清、涉嫌虚假宣传、默认勾选自动续费、开通容易取消难、增设收费项目等问题。
有关视频网站的种种乱象,这些年用户的习惯性吐槽催生了不少段子,媒体也是连年报道,可最终,整体乱象依然我行我素。
用户吐槽、媒体报道、消保委约谈都似乎“见效甚微”,难道这个问题就真的无解了?
不得不说,在线上消费愈发成为主流的今天,视频网站服务中的种种“槽点”,其实是一个关系到数亿人的消费者权益问题。这个庞大的用户群体,对平台意味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对监管来说,则理应避免其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盲区。
事实上,视频网站目前的一些做法明显有触碰法律红线的嫌疑。如《电子商务法》规定,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但目前不少平台充值会员的界面,依然只有“连续包年”“连续包月”等选项,且平台一般默认勾选“自动续费”。
需要指出的是,在正常市场生态下,有些乱象是可以通过市场自我调节来净化的。但在网络音视频领域,我们目前所面对的现实,正如前几天被约谈的11家音视频平台,几乎囊括了眼下市面上所有的主流平台——乱象是带有结构性和行业性的,而并非个例。
不同于一般商品,音视频这样的线上服务性消费,一来单次金额不大,二来消费者维权门槛高,导致多数消费者只能“吐槽”,很难有效维权。在这种状况下,用户“用脚投票”的空间其实非常有限。这反过来又继续加剧了网站漠视用户权益的底气。换言之,将这类潜规则的消除完全寄托于行业自发调节,其实是不切实际的。
因此,行业监管和相关法律的尽快落实,必不可少。除此之外,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和组织,也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总之,不能让消费者与大平台单独“博弈”。
而对平台来说,追求盈利无可厚非,但生财得有道,目前音视频市场已拥有数亿受众,不管是用户付费习惯、用户体验要求,都远非市场早期所能比,若还是将平台的发展建立在“低用户权益保护优势”之上,对平台和行业的真正“成长”都未必是好事。
□任然(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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