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刊讯(记者 莫岑 通讯员 朱建学)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查,男子罗某贿赂不成,还向民警报假名。4月14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了解到,由于涉嫌多重交通违法,罗某的驾驶证将被暂扣6个月、累计25分、罚款3000元以上。
据一大队民警伍思楼介绍,4月10日20时左右,执勤民警在东一路夜查,罗某驾驶一辆摩托车从永鑫大桥方向驶来。看到民警执法,罗某企图掉头返回,民警立即将其拦下。调查中,民警发现罗某满身酒气,且摩托车悬挂的是电动车号牌。
经询问,罗某称只喝了两杯啤酒,期间他多次递烟,企图贿赂民警。经酒精测试,罗某血液酒精浓度达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
由于罗某未随身携带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无法确认其身份,民警要求其现场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有效信息。罗某当即写下“罗某本”“1982年10月8日”“寺山乡某瓜村”等信息。后经查询,罗某提供的信息均为虚假信息。在民警多次耐心说服教育下,男子终于向民警交代其真实姓名。
经最终确认,罗某至少涉嫌三项交通违法,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等。
交警部门提醒,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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