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3月27日消息, 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杀害幼儿的耿某某批准逮捕。
2020年3月27日,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犯罪嫌疑人耿某某批准逮捕。
经查,犯罪嫌疑人耿某某自感家庭不幸,产生轻生念头。2020年3月12日下午,耿某某在药店购买了辅助睡眠药。当晚回家后,耿某某写好遗书,在饮料中加入辅助睡眠药,让其子宋某某喝下。次日凌晨,趁宋某某熟睡后,耿某某掐扼宋某某脖子致其死亡。后耿某某自杀未果。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题为《玉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杀害幼儿的耿某某批准逮捕》)(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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