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语
一辆面包车在路上失控撞翻隔离栏并侧翻,司机没有大碍,但他不是留在现场等候事故善后,而是逃逸,并找人来“顶包”。(详见《南国今报》12月9日6版报道)在生活中,这种遇事找“替罪羊”事件其实并不少见,但这样的行为着实令人愤慨。
仅从报道的这起事件看,司机找人“顶包”,可能会有以下几种原因:首先自然是为了自己逃避责任;其次,除了事故本身之外,司机自身可能还存在其他会导致责任加重的行为(如酒驾、无证驾驶之类的),又或者是因为其被追责后会面临额外的损失(如失去工作、错失某个机会等)。无论是什么原因,其实都可以视为当事人的“止损”行为,他在试图将损失降到最低。而对于主动去“顶包”的人而言,之所以愿做“替罪羊”,大多与讲人情义气与“增益”有关,他从中可能会获得额外的利益。
一方为了“止损”,一方可以“增益”,这种看似“双赢”的“合作”,让“替罪羊”现象屡见不鲜。这让很多原本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大大增加了很多事情善后处理的成本,在一些涉及犯罪的案件中,“替罪羊”更是直接影响到社会法治的公平正义。
从心理学上说,找“替罪羊”实际上是一种“自我欺骗”的行为,也正因为如此,这样的行为无论是对于当事人自己,还是对于愿意当“替罪羊”的人,以及与事件有关的其他人乃至全社会,都会衍生出连锁反应的负面影响,在当事人看来是“双赢”的举动,实际上往往会“满盘皆输”。
意外的发生有时在所难免,我们都知道“亡羊补牢”的故事,“亡羊”之后的理智“止损”措施就是“补牢”,而不是找“替罪羊”,那只会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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