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龄化社会逐步形成,全国离婚率逐年上涨的情况下,老年人离婚数量也呈现逐年上升之势,北京市一中院调研显示,涉老人离婚案件中,半数以上均因对方“出轨”而离婚,但因缺乏“实锤”,很难获得法院支持。此外,“黄昏恋”在离婚的老人中呈逐年增多趋势。
“出轨”未获“实锤”
难获法院认定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的非再婚老年人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称对方存在婚外第三者的案件超过50%,但因缺乏有效证据证明对方出轨,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现年70岁的张女士与丈夫王先生共同生活了46年,然而今年初,她却来到法院,毅然决然地要和丈夫离婚。原来,张女士经常听到王先生给异性打电话,语气暧昧,经常相约一起外出。此外,近半年来,丈夫一天到晚“不着家”。
在庭审过程中,王先生说,在退休之后,自己一度不适应不上班的生活,为了改变现状,他参加了很多老年人的活动,因此结交了很多朋友。 “确实有异性老年朋友关系比较好。 ”
在法庭上,由于张女士没有拿出有效证据证明王先生存在出轨行为,最终,法官判决双方离婚,但是未认定男方有“出轨”过错。
老两口应注重
感情的持续培养
法官杨磊分析,存在婚外第三者既是老年人婚姻亮起红灯的原因之一,也是双方感情濒临破裂的结果之一。从老年人家庭的角度来看,老年人之间应当加强沟通交流,特别是步入晚年之后,更应当注重感情的持续培养;要保持一定的生活激情,通过制造一些惊喜为生活保鲜,要及时关注对方的性情变化,帮助排解,不能以都是老夫老妻凑合着过这种思想主导双方的生活。
对于子女来说,要关心父母的婚姻质量,经常与父母沟通,倾听父母的意见,了解父母的想法,对于父母之间潜在或者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帮助化解。
再婚功利性强
很容易导致离婚
现年69岁的刘先生与51岁的付女士于2004年经人介绍相识后,决定携手相伴,于次年登记结婚。虽然两位老人都是再婚,但最初几年,二人感情也不错。不成想,随着刘先生的身体健康每况愈下,付女士却“失踪”了。
2016年,刘先生一纸诉状将付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在庭审中,刘先生的子女代为出庭,并直指付女士是为了父亲房产才与父亲再婚,“父亲生病后,需要家人照顾,付女士便不管不问,选择分居。 ”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夫妻关系以感情为基础,夫妻离婚应以感情确已破裂为条件,判决刘先生与付女士解除婚姻关系。
双方缺乏感情基础
易因琐事分裂
2015年昌平法院受理再婚后离婚案件45件,2016年受理65件,2017年受理92件,2018年受理87件,老年人再婚后离婚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
法官分析认为,对于再婚老年人来说,夫妻之间感情基础薄弱、缺乏充分信任、关系容易受外界因素干扰等问题较为突出。大多数老年人再婚时,带有一定的目的性、功利性。比如一方因自身身体不好想找一个老伴照顾日常饮食起居,或是因经济条件不好想找一个条件较好的,等等。因为双方之间缺乏感情基础,在婚后因一些琐事引发矛盾时,双方往往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导致矛盾扩大化。而双方婚前所生子女对双方婚后生活的不当干预也是再婚老年夫妻矛盾激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再婚老人婚前应增强彼此了解,不要带有太强的功利心去寻找另一半。同时,特别要处理好各自财产以及子女的关系,鼓励签订明晰的婚前财产约定,避免潜在的矛盾发生。
对于再婚老年人的子女来说,要充分理解和尊重父母的个人意愿,要从父母的幸福大局出发给予父母更多的关爱。 王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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