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据《半月谈》报道,基层工作千头万绪。按照相关要求,理应是将行政、法律等手段作为解决问题的“主渠道”。然而,记者调研时发现,受制于各种原因,当这些办法难以奏效,或是遭遇阻力时,不少基层干部还是使用了“土方法”“老办法”“狠做法”作为应对之策。
微评:面对治理中的棘手问题,一些地方以“狠做法”连坐施压;面对下级或基层群众的新期待,一些地方以“土办法”交换利益;面对来自上级部门的新要求,一些地方以“老办法”默许变通。这类“灰色治理”手段,看似能够解决问题,且能够换得一时平安无事,但埋下的隐患不容小觑。
(公务员杨玉龙)
微评: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框架内,任何背离法治精神、偏离规则方向的治理模式都应被摒弃,何况“灰色治理”已构成了对法治观念和法律规章的挑战,对正常的生产、生活构成了威胁。
(职员段官敬)
微评:以农村征地拆迁为例,依赖有势力、有手段的“狠人”来“救火”,虽能达到一时“灭火”功效,但“火源”找不到,不加以有效治理,难免会“复燃”。如此,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更可能会侵害群众利益而导致小事变得更为复杂,同时也不排除能人变“狠人”、村干变“村霸”现象的出现。
(时评人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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