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内 百态社会 今日财经 今日股市 今日国际
地方网 > 焦点 > 百态社会 > 正文

什么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和不能认定为工伤?

来源:菏泽日报 2019-11-27 10:47   https://www.yybnet.net/

《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的认定作出了明确规定。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职工符合前述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相关链接】田某1996年进入某市铸造厂从事铸造工作。2011年的一天,车间主任派他到该厂另外一车间拿工具。在返回工作岗位途中,被该厂建筑工地坠落的砖块砸伤头部,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被诊断为脑挫裂伤。出院后,田某向单位申请工伤待遇,但是单位认为他不是在本职岗位受伤,因此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田某遂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认定其为工伤。

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调查后认为:虽然田某的致伤地点不是本职岗位,但他是受领导(车间主任)指派离开本职岗位到另一车间拿工具的,故其受伤地点应属于工作场所。这一事故具有一般工伤事故应具备的“三工”要素,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受伤。因此,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田某为工伤,并责成单位给予田某工伤待遇。

新闻推荐

仪阳街道 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

本报11月26日讯(通讯员刘秀秀刘凤君)冬季是一氧化碳中毒高发的季节,为提高辖区居民安全意识,减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近...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初冬即景 马成桂2019-11-27 08:40
评论:(什么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和不能认定为工伤?)
频道推荐
  • 公园里的捐赠 王溱
  • 图说天下 2022年04月16日A07版文章字数:434朗读:
  • 迄今发现的最远恒星 也许开启了研究早期宇宙的新窗口
  • 各地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 俄通报乌千余守军投降美将供乌8亿美元军援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