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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第二检察部今年2月受理了一起二审上诉案件,此案被告人系西宁市湟中县第二人民医院实习医生,其利用医院在处方类麻醉药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严重监管漏洞,盗取医院手术室麻醉药剂,以为被害人注射缓解疲劳药物为由,将多种麻醉药剂注入被害人体内致其死亡,此案系我省首起利用麻醉药品实施故意杀人案。
7月16日,蒙永山就此案列席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并发表意见,二审法院采纳省检察院意见,决定对被告人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件宣判后,蒙永山指示办案部门要对案件中反映出的麻醉药品监管漏洞主动担责、积极履职,努力在检察环节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检察产品、夯实法治基础。
(原题为:《青海首例利用麻醉药品实施故意杀人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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