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放
事实上,禁止学生染发并非该校首创。仅从媒体报道看,近年来就有吉林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等高校出台过规定,禁止学生染发或烫发,甚至连美甲、佩戴首饰也要扣德育分。
高校这些规定的出发点毋庸置疑,但未免有些过火。大学生已经成年,在法律框架下,有显示个性自由、进行自我管理的公民民事行为权利。在这个开放包容的时代,这种把大学生当作小学生来管理的做法,不仅缺乏包容性,还存在限制自由的嫌疑。
大学应该是思想活跃、鼓励尝试创新的地方,对学生独立之人格、自由之思想,理当给予包容尊重,才能更好地激发青年创新和创造的活力。对于大学生私人领域的事务,除了一些比较出格的行为,一般来说没必要管得太宽。因为一旦管得过严,就有可能妨碍甚至束缚大学生的创造活力。
把染发和“街头小混混”联系在一起,这种思维方式本质上还停留在改革开放之初。殊不知当今社会,早已走过了把“爱美”当作“堕落”、把追求个性视为洪水猛兽的时代。
大学本该是一个学术、思想、创新的包容之地,而许多前瞻性思想与理论的诞生,首先体现在创新者特立独行的性情之中。只要大学生的个人行为不违背公序良俗乃至法律,其喜好也应被包容。让校园里的每一朵花都竞相开放,这才是以人为本,开放包容的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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