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5日讯申某和李某是公司一对“铁哥们”,10月9日晚,申某过生日李某捧场,两人在酒桌上把酒言欢,饮酒后分别驾车回公司。结果均被城阳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双双被暂扣车辆和驾驶证。
10月9日晚,交警流亭中队民警与派出所民警在仙山支路开展秋冬严打整治联合夜查行动。晚9时50分,一辆车号为冀D518XU面包车与另一辆车号为冀D6821F面包车,一前一后沿仙山支路自西向东驶至检查点被民警拦下,两车司机打开车窗一瞬间,民警均闻到酒味。经酒精呼气检测,申某和李某体内酒精含量分别为54.5mg/100ml、128mg/100ml,申某属于酒后驾驶,李某属于醉驾,被抽取血样后强制酒醒。
据了解,申某41岁、李某33岁都是河北邯郸人,均为某公司驻青分公司员工。据申某称,他与同事李某是老乡,关系非常“铁”,经常一起玩。当晚邀李某去饭店一起过生日,从晚8时喝至晚10时左右,申某喝了1瓶啤酒,李某喝了4两白酒。饮酒后分别驾车回公司,结果都被民警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申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满12分的处罚。李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记者汤臻通讯员刘维印胡永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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