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女大学生李心草醉酒后落水身亡,家属公开监控显示事发前李心草疑似遭到猥亵和殴打。事件引发社会持续关注。(本报今日A16版报道)
10月12日,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发现网帖反映后高度重视,正在核实”;不管是之前不知有此案,还是佯作不知,都严重不正常。
关于李心草母亲陈美莲所称的派出所告知的死亡原因是“有4个小孩约着一起跳江”,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处方面否认了这一说法。但当时派出所方面究竟是怎么说的,在目前已经出现“信任危机”的情况下,当地警方能否自证清白,还得看证据是否足够有力。
事实上,关于“李心草跳江”一案,已经衍生出另一“案件”——当地警方是否涉嫌渎职?这个语境下,一是继续由当地警方办理此案是否合适,值得讨论;二是,一个月后才“发现”、才“重视”的情况,显然也是需要调查的问题,而这个任务,是不是由上一级部门或纪委监委方面介入更妥?
“李心草跳江”一案能够走到现在这一步——事件相关过程、一些关键细节和证据被呈现在公众层面,都是陈美莲的个人努力。而如果说这位母亲已经变身为一个“侦探”,这纯粹是求告无门、警方不作为给逼的。陈美莲自己到事发饭店找出了当时的视频;自己向社会组织求助、历尽艰辛找到了女儿的尸体;自己在周边走访出租车司机、饭店服务员、看门老人……搜集了大量证据,一个月后曝在网上,而若不是陈美莲这般“折腾”,这起人命案是否会被当地警方遗忘,也叫人怀疑。
派出所方面称,他们看视频是跳跃着看的——这是办案,还是在“玩游戏”?几天后,警方才向李心草母亲确认有“四段暴力和搂抱”内容,但又强调不确定能否立案,还提到他们曾收到打人男子的威胁。而不管是被威胁而不作深入调查,甚至连尸检都“省略”了,还是因其他什么“原因”未重视此案,警方的表现都与人民公安应有的形象严重不符——这个问题,必须先有一个明确、客观的结论;而在此之前,当地派出所和分局继续办理此案,是否缺少必要的公信支撑而难以取信于受害者家属及公众?
陈美莲在微博中提到,当地派出所与分局刑警大队相互推诿踢皮球:“鼓楼派出所说案件由刑侦大队负责,派出所只是配合调查,但刑侦大队说他们是配合派出所调查,没有相关书面说明把这个案移交给他们”。这个情况若属实,我们就很难相信,这一人命案被“搁置”仅是个别警员的问题。更要追问:那两个猥亵殴打李心草的男子以及女室友,是否具有权势或黑恶背景?否则不好解释,此一案件为何出现那么多的不正常情况。
一桩人命案,不曝光、舆论不发酵,警方就“不发现”、不调查,这是最大的痛点所在,更是法治社会、执法公信难以承受之重。12日,昆明市公安局宣传处方面对媒体表示“稍晚警方会公布更详细的案情通报”。希望这个“稍晚”公布的详细案情通报不会太晚。特别是对于受害人母亲所反映的多个疑点问题以及公众舆论的质疑,官方能够一一回应。 (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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