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周村交警大队南闫中队民警在明阳路机场路路口执勤时,一名骑二轮摩托车的男子因涉嫌酒驾被査纠,同时民警发现车后座上还有一个孩子。将车辆控制住后,民警第一时间把孩子抱下来。经询问得知,驾驶员王某带着7岁的女儿去朋友家吃饭,期间王某喝了一杯白酒。喝完酒后王某骑车带着孩子回家,没想到半路被执勤民警查个正着。
经检测,王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兵分两路,一路负责安慰看护孩子,并及时和孩子母亲取得联系,在原地等了40多分钟后,孩子被家人安全接走。经了解得知,王某的驾驶证是A证,被査纠时未携带驾驶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审验。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车型不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车辆未年检,共计罚款1450元,记28分,驾驶证由A证降为B1B2证,王某须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并合格后,才能开车上路。 □融媒体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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