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3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张鹭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依法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9年9月18日22时许,被告人张鹭酒后驾驶牌照号为津MPL999的路虎牌小型越野客车,沿本市河东区六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东兴路时,被交通警察拦截检查。经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鹭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3.3毫克/100毫升。
(原题为:《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张鹭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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