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辉
近日,在广东深圳龙岗区,一车主竟然将车在公共绿化带上停了3个小时,结果被罚款3230元。不过,这笔昂贵的“停车费”并非按照时间来计算,那究竟是怎样得出的呢?
停车3小时,“收费”三千多元,一小时合到千元还多,这“收费”标准可以称得上“史上最贵”的“天价停车费”了,难不成这又是一起宰客事件?其实不然,这几千元不是正常收费而是处罚罚款,这车主的车停的也不是地方,而是公共绿化带!既然停车停得“高”,那罚款数额自然也不能低。
并非事故意外,却把车停到绿化带的草坪上,这是多么的“缺心眼”,问题是恐怕不止缺心眼吧,还缺素质!首先,停车应该泊车入位,这是基本常识。其次,车停绿化带,这不只是不遵守停车规定乱停车的事,而且也是违背公德的行为,这种停车法毁坏了草皮,破坏了公共财产,已经侵害到社会公共利益,当然必须予以追究。
平常,人们在公共绿地前总能看到“小草青青、脚下留情”等温馨提示,脚踩足踏已对绿地形成损害,没想到还有人用车轮碾压,肆意损坏植被,这该有多么恶劣?对此种行为进行严罚,当事人说不出来啥。更何况深圳城管这张“天价罚单”开的还是有凭有据、合情合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在公共绿地停放车辆,将按照所占用或者损毁绿地面积,处以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罚款。经执法人员测量,该车停放的面积为6.46平方米,于是按照每平方米五百元,对涉事车主开具了一张3230元的罚单。可见,这张罚单开的没有丝毫问题,而经过执法队员的解释,车主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在当天缴纳了罚款。
这件事还让人们联想到这段时间多次曝光的碾压破坏草原现象。那么美的草原,那么宝贵的草地资源,有人却开车上去撒野,甚至还拍视频发到网上炫耀,还有人拿自己的恶劣行为公然挑衅县长。这真是猖狂至极!
试想,如果对于破坏草原行为也能按深圳这样重罚,让他们一平方米赔上几百块钱,看谁还敢开车乱轧、为所欲为?事实上,无论是人工培植的绿化带,还是天然大草原,算上自身价值加上维护保养费用,这些钱都该罚,被罚者一点也不冤。
应该说深圳这个案例树立了破坏公共财物、损害生态环境的严罚样本,不过,重罚固然具有惩戒震慑作用,却不能仅此一例、哪罚哪了。一是要大力推广,都要像深圳那样,形成规范制度,让严罚有章可循、成为惯例。二是要进一步拓展处罚形式和手段,包括引入信用罚,责令恢复原状等等,防止有人“有钱任性”,对单一经济处罚不当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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