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683492万元的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一)未成年人校外教育92000万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营地建设等。
(二)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73952万元。由中央文明办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新建乡村学校少年宫,以及“十二五”时期已建成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活动及更新设备。
(三)教育助学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105000万元。教育助学项目由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实施,主要用于奖励普通高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交通费和短期生活费,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救助遭遇突发灾害的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资助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显著的高等院校,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展。
(四)医疗救助180000万元。该项目由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
(五)养老公共服务100000万元。该项目由民政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六)扶贫事业200000万元。该项目由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贫困村村内小型生产性公益设施建设。
(七)文化公益事业83200万元。该项目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项目。
(八)残疾人事业200900万元。该项目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残疾人体育,盲人读物出版、盲人公共文化服务,以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贫困智力精神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残疾人助学、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机构设备补贴、残疾人文化等方面支出。
(九)红十字事业45340万元。该项目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贫困大病儿童救助、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红十字会人道救助救援、红十字生命健康安全教育、失能老人养老服务、人体器官捐献等项目。
(十)法律援助13000万元。该项目由司法部委托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实施,主要用于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30600万元。该项目由全国妇联委托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救助患有乳腺癌和宫颈癌的农村贫困妇女。
(十二)留守儿童快乐家园1500万元。该项目由全国妇联委托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为农村留守儿童校外活动场所配置设施并开展关爱服务。
(十三)出生缺陷干预救助15000万元。该项目由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出生缺陷救助、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十四)禁毒关爱工程3000万元。该项目由公安部委托中国禁毒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部分毒品危害严重地区的学校建设校园禁毒图书角等。2018年该项目资金未发生支出,主要是禁毒关爱工程方案正在进行调整,项目未实施。
(十五)足球公益事业40000万元。该项目由体育总局委托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有关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和社会足球公益活动。
(十六)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500000万元。该项目主要由中西部等地区结合实际情况统筹使用,重点用于养老、扶贫、基本公共文化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薄弱环节和领域,改善其落后现状,以促进全国各地社会公益事业的协调发展。
特此公告。
财政部2019年8月29日
据中国网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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