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下午,徐州市睢宁县公安局接到18岁的外卖骑手李某某报警称:在睢城街道华宁小区被打。经查,市民刘某在某外卖平台上订餐,李某某送餐至小区时,与刘某多次电话交流信息位置未顺利到达。因为送餐迟到了10分钟,刘某十分不满意,继而发生争执,继而撕打外卖员,被他人劝开后,刘某又追打李某某。最新的处理结果出来了:案发后刘某已主动向李某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现公安机关已查明事实,依法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8月11日《彭城晚报》)
仅仅因为“送餐迟到了10分钟”,订餐的女市民就大打出手,并且在对方“打不还手”的情况下仍不依不饶,可见十分嚣张。让我们欣慰的是,警方对打人的女市民进行了处罚,同时被打者也获得了道歉,但就“如何维护送餐员的权益”应该引发社会的思考。
对于订餐者来说,在外卖迟到的情况下,他们是占据道理“高地”的一方,如果能够心平气和的维权,结果一定会是不错的。外卖迟到或许有很多方面原因,例如外卖员对路况不熟悉、道路拥堵、天公不作美等,此时若对外卖员多一些善意的理解和包容,平和地沟通,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而对于外卖员来说,“迟到”本身就是一种损失。在“多劳多得”的规则里,他们并不愿意“迟到”,“迟到”的结果直接导致“收入低”,因此他们恨不得每次都“如约而至”。然而,诸多的外部因素是不能完全避免的,这就需要人与人之间多些理解和包容。遗憾的是,这位订餐的女市民并没有考虑这些,只因“迟到了10分钟”就大打出手,已突破了法律底线。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外卖员成了危险行业之一。为了确保速度,很多外卖员不惜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这何尝不是被某些订餐者逼出来的?笔者套用一句较为流行的话——“不该被打的,就要打回去”,当然我们并不是希望外卖人员“以牙还牙”,而是希望再次发生此类事件时,他们都能依靠法律的手“打回去”。面对这些嚣张的人,法律不应该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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