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刘玉凡报道
本报6月23日讯6月21日晚8点半,一辆小型客车准备驶入疏港高速灵珠山收费站时,被正在执勤的同三高速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予以拦停,在检查时闻到驾驶员徐某浑身散发着酒味,于是利用酒精测试仪器对其进行了检测,经过三次测试后,仪器数值最终显示为221mg/100ml,已经接近醉酒标准规定值的三倍。
经了解,因最近单位忙,已经连续工作四五天的徐某在工作结束后,为了放松心情,便于当天中午和同事们在一起喝酒畅饮,其间喝了四五瓶啤酒。下午回到宿舍酣睡醒来后,徐某感到天气闷热,便又独自喝了一瓶啤酒解乏,就在这时,徐某突然接到未婚妻的电话,让他尽快接自己回家,徐某便在还没有醒酒的情况下,趁着天黑匆匆开车上路。谁知,刚到达收费站就被执勤交警查获。
由于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在开具完处罚凭证后便将徐某送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一旦化验结果确属醉酒标准,徐某将因危险驾驶罪面临刑事责任和罚金。此外,徐某的驾驶证件在吊销后,五年内不得再驾驶任何机动车和考取驾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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