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传龙
暑期将至,又到了防止青少年溺水事故发生的关键时期。不久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9年第1号预警,提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汲取教训,时刻绷紧安全弦,坚决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学生安全大于天。每到夏季,各地也都开展了广泛的宣传,采取了严密的措施,但是仍禁不住孩子“以身试水”。
鉴于此,建议防溺水宣传的面要更广一些,内容要更细一些,防范的措施要更实一些,学校不能满足于布置宣传过了,家长也不能满足于孩子已经知道了,而要按照1号预警的“五要”“六不准”要求,把防溺水的知识宣传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尤其对留守儿童,家长在外难以尽到监护之责,学校和社会组织就要立即进行责任补位,承担起教育和监管的责任,不让留守儿童的“防区”失守。所以,当每一起溺水事故发生后,各地都要认真总结事故原因,反思其中教训,对没有尽到监管之责的失责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引起重视,以儆效尤,杜绝此类恶性事件再度发生。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防止孩子溺水,不妨防疏结合。“野泳”自然不可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开设游泳课或是由家长带孩子参加游泳练习,通过这些举措,补齐孩子教育、急救和逃生知识的“公共缺陷”,教会孩子与水搏斗、自我保护、自我救助的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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