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问禹
集纳种植养殖、休闲观光、餐饮住宿等功能的田园综合体,近年在全国各地的美丽乡村广泛兴起,其作为农业三产融合、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向,被寄予了厚望。然而从全国“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情况看,有不少田园综合体野蛮生长,践踏“耕地红线”,反而透支了这一绿色产业发展的希望。
去年8月份至11月底,全国排查各类农业设施1815.7万个,发现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11.4万个。其中,既有占用耕地建设非农设施,甚至在农业大棚里建设商品房的违法行为,也有农业大棚看护房超标、“农业做成副业,商业做成主业”、破坏乡村原生态等“打擦边球”乱象。
有人心存侥幸、肆意投机,打着农旅结合的旗号“钻空子”,铤而走险突破耕地红线,甚至在农业大棚里“种房子”。
也有人觉得委屈、不理解:既是农旅结合,游客停车吃饭是最基础的配套设施,提供一些餐宿服务怎么有违法风险?农业大棚看护房贴上瓷砖,又为何不达标,农业就该“破破烂烂”?
还有人身不由己、左右为难:昨天的政策明确鼓励农旅结合,基层就对一些模糊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今天政策风向突变、督查问责,基层落实只好层层加码“一刀切”。
上述这些现象交织并存,反映了不少田园综合体正游走在“灰色地带”,希望与风险并行。事实上,作为新生事物、尚处起步阶段的田园综合体,真正要承载绿色希望,开辟一条振兴乡村的路径,当下尤须规范起步、行稳致远。
一要“导向规范”。农旅结合、田园综合体的发展导向,应是明确的、坚定的,也应是有前提的、有约束的,既要打消投机者的侥幸心理,也要为真正的新型农业主体注入信心。
当前尤其要引导农业主体调整预期、立足长远,从“重投资”转向“重运营”,从“重休闲”转向“重农业”,从“重建设”转向“重创意”,从“看短期”转向“看长远”,从“找关系”转向“找市场”。
二要“政策规范”。休闲农业的定义标准是什么?因为市场因素正常退出的农用地和地面附属设施该如何处理?哪些材料不属于硬化地、用透水砖铺设的地面是否属于临时建筑、是否允许在林地上建设配套设施……在指导性文件之外,当前田园综合体发展中遇到的政策细则还需尽早完善。
此外,工业、商业都有专门用地,农业只有设施用地,不适应农旅结合的发展趋势。推进乡村振兴,相应合理调整土地政策也应提上日程。
三要“沟通规范”。一些农业主体“闷着头干,想到哪做到哪”,一些地方任由田园综合体野蛮生长的背后,还涉及农业、自然资源、旅游、规划等部门协作机制不顺,以及政企之间沟通不畅的问题,“管地的”和“用地的”信息不对称。
农旅结合、田园综合体发展中的灰色地带、模糊问题,总体上仍然是新实践、新探索中相伴而生的新问题,既不要听之任之,或是讳疾忌医,也不要因噎废食,把“脏水与婴儿”一起泼掉。这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一方面及时完善政策,一方面坚决打击不法,同时与农业主体之间切实加强信任与沟通,分析具体问题,解决实际问题,让新生事物真正走得好走得正,真正长出乡村振兴的希望之花,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的有毒之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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